Hi,
殺死一個人,與不去救助一個垂死的人,那樣更該受到譴責呢?
前者?因為主動?
但不管前後兩者,結果還是一樣,有何分別呢?
莫非沒做任何事,比做了一點事,責任就會較少呢?
但後者若我不救,或許還有其他人可救,責任應該較少吧?
如果只得你能救,而不去救,那又是否更應受到責難呢?
但結果根本就是相同,如何會因人多人少,而有所分別呢?
做壞事,是否就比不做好事,更差勁呢?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P.S. 為什麼小弟把這篇短文也放在『第四意識』這個類別內呢? 因為若只以首三個意識來思維,就難於看破上述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