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28, 2010

Personal Development: 好!

Hi,

夠好,比最好更好;

已經夠好,何需最好;

強求最好,就不夠好;

下次更好,無疑最好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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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21, 2010

NLP: 超然之道

Hi,

NLP 崇尚超然 (Meta),不論是超然位置 (Meta-Position)、超然程序 (Meta-Programs)、超然模式 (Meta-Models)、又或是超然框架 (Meta-Frames),不勝枚舉。

唯如何超然,在 NLP 各種著作中,所佔筆墨極少,簡直與其重要性,形成強烈反比

究竟如何能做到超然呢?我想各有各的方法吧!

我的方法?只得一句-『原來我是有份撞的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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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如果不明白我說什麼,可參閱前文,自有分解!

NLP: 為什麼關我的事!?

Hi,

前文兩人相撞,超然難矣!中提到小弟的一個習慣,就是每當在路上與人相撞,小弟必會大聲致歉,免卻麻煩。

但亦有朋友來電郵問我,既然是相撞,大家也有責任,為什麼是錯在我方?

相撞者,三種可能性也,他撞你、你撞他、你他互撞;後兩者你均需負上責任,即三份二責任也,那就說聲『對不起』也無妨吧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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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心水清的朋友肯定會說:那麼對方也是有三份二的責任呀,那又為什麼是我道歉?理由簡單得很,因為我選擇這樣做

NLP: 兩人相撞,超然難矣!

Hi,

如果閣下夠『薑』,明天不妨先做一個小小的實驗-閒逛街上,專擇熙來攘往、行人如鰂的道路走,然後刻意不覺意地撞上某位途人,看看他會不會跟你道歉,說聲『對不起』;小弟相信,十之不九也不會,而且更可能怒目而視,口中念念有詞,但還是不要去聽他說什麼好了!

你可能會說:故意撞人,當然不能作準;但你又有沒有曾試過與人相撞?(香港彈丸之地,不會沒有吧?),那麼,對方又有沒有向你致歉呢?

客觀一點,可能怒目而視,口中念念有詞的,正是自己!

難道人真的是那麼不懂禮貌,我國堂堂禮義之邦,那會如此?當然不至如此,只是觀點差異而矣,亦即 NLP 中的所謂認知位置(Perceptual Positions);人慣常站於自己位置(第一位置),與人相撞,我又沒有故意撞他,那當然是他撞我吧,道歉的應是對方,小弟那來道歉之理!?

NLP 常叫人多採用自己以外的其他位置來看事物,俾能看得更多,如對方位置(第二位置)、超然位置(第三位置)等等,道理就是這樣說,但要真的做到,難矣!

如何才能辦到呢?只得一法,不是什麼 NLP Skill,只是人人皆懂的『習慣』是也,先由無關痛癢的小事開始,我們習慣的速度,比你想像的還要快呢!

小弟習慣每逢與人相撞,必不深究是誰撞上誰 (能深究嗎?),必先大聲道歉,不是小弟大方或是禮貌,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留些時間做別的,樂得自在,況且小弟較為草根,出入不是中環,無端挨揍,不值得吧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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