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,
如果閣下夠『薑』,明天不妨先做一個小小的實驗-閒逛街上,專擇熙來攘往、行人如鰂的道路走,然後刻意不覺意地撞上某位途人,看看他會不會跟你道歉,說聲『對不起』;小弟相信,十之不九也不會,而且更可能怒目而視,口中念念有詞,但還是不要去聽他說什麼好了!
你可能會說:故意撞人,當然不能作準;但你又有沒有曾試過與人相撞?(香港彈丸之地,不會沒有吧?),那麼,對方又有沒有向你致歉呢?
客觀一點,可能怒目而視,口中念念有詞的,正是自己!
難道人真的是那麼不懂禮貌,我國堂堂禮義之邦,那會如此?當然不至如此,只是觀點差異而矣,亦即 NLP 中的所謂認知位置(Perceptual Positions);人慣常站於自己位置(第一位置),與人相撞,我又沒有故意撞他,那當然是他撞我吧,道歉的應是對方,小弟那來道歉之理!?
NLP 常叫人多採用自己以外的其他位置來看事物,俾能看得更多,如對方位置(第二位置)、超然位置(第三位置)等等,道理就是這樣說,但要真的做到,難矣!
如何才能辦到呢?只得一法,不是什麼 NLP Skill,只是人人皆懂的『習慣』是也,先由無關痛癢的小事開始,我們習慣的速度,比你想像的還要快呢!
小弟習慣每逢與人相撞,必不深究是誰撞上誰 (能深究嗎?),必先大聲道歉,不是小弟大方或是禮貌,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留些時間做別的,樂得自在,況且小弟較為草根,出入不是中環,無端挨揍,不值得吧!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