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18, 2012

Coaching: 不是所有事情也有原因的!

Hi,

不是所有事情也有原因的

不可能吧,不是常說『所有事情也有原因』嗎?事情發生了,怎可能沒有原因,只怕是你不知它的原因,就胡謅什麼『不是所有事情也有原因的』吧!

你所說的『所有事情也有因』,是否應是『所有事情也有因』呢?

原因起因,不是差不多嗎,那有什麼分別?

肺炎肺癌初期的症狀,也不是差不多嗎,不就是什麼咳嗽、發熱、胸痛、氣悶嘛,若醫生說:「不是差不多嗎,那有什麼分別?」,你敢再看那個醫生嗎?

原因 Reason為也,亦即事情的原理,凡原理者,推想的結果之謂也,換句話說,原因,想法的一種。

起因 Cause,引致事情發生的事由,發現方法,不是推想,而是觀察,故起因必是能觀察的物事,而非一個想法!

舉例來說,火災之後,消防處著手調查,觀察到電箱短路,那麼,這便是火災的起因;若找不到任何具體的依據,消防處的結論便應是起因不明,但根據現場撲救的消防員口供,火場同時多處起火,那麼起火的原因便可能是縱火了!為什麼是『可能』呢?因為那個只是推想的結果,亦即只是原因!

原因、起因,兩者意義與字詞結構接近,常被交替使用,時間日久,習非成是了。

說回正題,某事發生了,當然是由於某些事由導致的,因此『所有事情也有因』,要發現起因,就必須審視現場,又或聽取目擊者的報告。

但某事發生了,可能從來沒有人想過其發生的原理,沒有人想過,當然沒有任何想法,那它就是沒有原因了!既是如此,『不是所有事情也有原因的』就是一個正確的論述!

再以上述火災為例,假設找到了電箱短路這個起因,消防處便無需推想原因,這正是一個『有起因,沒有原因』的事例,但某路人甲卻可認為『由於戶主平日經常與人交惡,因此起因應是尋仇縱火』,這個所謂起因,實則是他猜想的原因而矣!

他混淆了起因與原因,實不出奇,因為他只是一名路人甲!


為什麼要研究原因與起因的分別呢?

原因與起因,本身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價值,但是它們卻是常被人混淆的一對;人為什麼會陷入困難呢?因為混淆了一些概念,結果就做錯決定,做成難題了。

作為教練,助人解難是每日也碰到的工作,澄清混淆,自然是首要任務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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