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05, 2008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3 - 據論

Hi,

我的『四論論』中的爭論一詞,很多朋友不太贊成我的擇詞,因『爭論』一詞本身已過於富爭論性;我曾說過,如各方先進能給我另一更為恰當用語代替,我必修改。

至今仍未收到建議,在下唯以粗疏的文化,另作新詞,名之曰『據論』,蓋 Argument 乃以據來論,直譯作『據論』好了。

所謂理據,非一物也,乃理與據的並稱。

者,理氣,關係也,用之來論,則為理論
者,證據、論據也,用之來論,則為據論

從今開始,小弟起用『據論』代替『爭論』,此變並非退讓,而是望更多朋友不會因『爭論』過於『爭論』而不去『爭論』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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