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22, 2013

Concepts 101 Part 72: 協作

Hi,

前文集體協作,最沒創意!提到『協作』一詞,朋友來電郵詢問:什麼是『協作』?

協作者,協力創作也。

創作並不是創新,因此並非與設計、科技、藝術必然相關;創作只是產生而矣,你可與你的家人,協作產生一個和諧的家庭,也可與你的同事,協作產生一個有效益的部門,又或一個新的制度。

協作並不局限於團隊合作,但團隊合作的關鍵在於協作是否存在;你教導、指導、培訓一伙人,你與他們之間,也是協作,你在與他們協力產生知識、方向與技術。

協作也並非必須是一群人共同合作,兩個人也是協作,重點在於是否協力產生一件事物;甚或你教練、輔引、輔導一位客戶也是協作,這是你與他之間的協作,相輔相成地產生了理解、方法或解決。

協力創作難處不在創作,而在協力;能協力,創作自然水到渠成,皆因你在同時運用了多個一個腦袋的處理能力,但如何才能協力呢?

不協力的主因,大眾皆認為是眾人各懷鬼胎,當然難於坦誠合作;每個人有不同的目的,這是現實,但現今世人,會不知合作的本義,就是要同時能達成各人與大眾的目的嗎?大家不能合作,皆因沒有一套共融的溝通機制,結果最經常發生的情境是:各人與大眾的目的也未能弄清,那又怎能同時達成呢?

這套共融的溝通機制,即是小弟前文所說的不同的協作形式了。

一套有效的共融的溝通機制,其一必須能讓協作者容易表達自己的目的與關注;個人的目的,很多時也難以宣諸於口,害怕被人標籤為自私、無聊、自我中心等等也;其二更需是讓人毫不費力便能掌握的共通語言,這套共通語言,就像電腦間的連線,輕易地便能掌握對方的思維,無需雙方吃力地表達、竭力地理解。

協作便是大家能從容地在這套共通語言中互動,力量不是耗費於溝通中,而是全力投放在創作上,這樣的話,創作焉能不輕而易舉?

協作更不限於人與人之間的合作,自己本身也是一個協作!

能與自己協作,自能提昇自己的效益;如何做到?下回分解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P.S. 這套共通語言即是什麼?請參閱心象探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