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15, 2012

Hypnosis: 催眠十律

Hi,

前文那位同學認真貪心,看畢前文後,再電郵小弟:可否把催眠治療師課程中的那催眠十律,也公開出來,令不管是催眠術者,又或受者,也能有所學習。

一件污,兩件穢,把這個也公開,又何妨呢?

催眠十律,只是小弟自2001年開始培訓催眠治療師時,不斷在課程中提醒同學的十個要點,不是什麼天大道理。十律簡述如下:

1. 不加:受者訴說的情況內容,絕不增加;我們不是心理學家,那能知道增加什麼,能有助受者,但增加了,就肯定是一定程度的誤導。

2. 不減:受者訴說的情況內容,絕不刪減;我們不是心理學家,那能知道刪減什麼,能有助受者,但刪減了,就肯定是一定程度的誤導。

3. 不接觸受者身體:每年在課程中,小弟也力竭聲嘶地重覆這點不下十數次,並警告諸位同學,不要接觸受者,否則自食其果。真的要接觸,也需在催眠前,清晰地取同受者同意。

4. 不預設情緒:我們不知道受者的難題,隱含著什麼情緒,因此我們不應,也不能預設受者應有什麼情緒。

5. 不預設結果:每個人對解決難題後的結果,也有不同的想法及期望,我們不是對方,那能預設什麼才是最好的結果。

6. 不建議解決方法:催眠治療師只懂催眠,並沒有受過心理學、輔導學,或解決受者難題的訓練;簡單而言,我們不是專家,不是專家,就沒有資格建議。

7. 不主觀引導:我們認為正確的,對其他人而言,未必同意,也未必適合對方情況;強行主觀引導,只是自大的表現而矣。

8. 促進抽離:讓受者抽離地審視自己的難題,才能得出更客觀的理解

9. 促進理解:難題皆因誤解起,術者的工作,只是從旁襄助受者,讓其自行理解自己的情況。

10. 只是媒介:我們只是受者自助的媒介,作為媒介,我們對受者的情況,並沒有什麼立場;沒有立場,就減少誤導。

希望這十點,對學習催眠治療的同學,又或打算接受催眠治療的朋友,有點幫助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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