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15, 2012

Thinking: 邏輯謬誤四例

Hi,

跟不少朋友一樣,小弟也看了最近那一段錄影片段。

小弟要談的,不是誰對誰錯,小弟不懂,更不敢胡亂批評,反正你信那個宗教,便要遵守他們的規則;小弟要談的,只是那位朋友言論中邏輯謬誤而矣。


1. 「醫學上無十足十既證據話100個同性戀,100個都係天生既。就算我地話有可能係天生既,無證據話100個同性戀,100個都係天生既。

這是典型的『訴諸無知』謬誤,沒有證據證明是『天生』的,不會因此證明到它『不是天生』的,舉例來說,沒有證據證明你是大學畢業,不會因此證明你不是大學畢業。

『沒有證據』不是『證據』,『有證據』才是『證據』!


2. 「我讓一步就算是天生,咁又點?天生唔係大哂架,天生殺人狂因為DNA裡有獨特的因子成為天生殺人狂,難道不用坐監?

那麼,天生雙眼皮的人又用不用坐監呢?

這是『轉移視線』謬誤,即是以一個看似和辯題有關,實際上毫無關係的論據以支持自己的觀點。用不用坐監,跟『天生』與否,根本沒有關係,而是因為『殺人』是一種罪行,才導致要坐監。


3. 「如果我們患了cancer,醫生跟你說,你這cancer是遺傳的,你是否覺得既然這是天生的就不用醫?…如果我們覺得同性戀是天生便是合法,那癌症是天生的便是合法存在,我們便不用醫啦?你為何會醫癌病而不醫你同性戀的問題呢?

又來『轉移視線』了。那麼,天生雙眼皮又用不用醫治呢?癌症需要醫治,因為它是疾病,而不是因為它是天生與否。


4. 「我們不會把他們拒諸門外,但他們要改。

這是一個『前後矛盾』謬誤,兩件事情不能同時存在:如果他們改了,他們就不是原本的『他們』了,那當然不會把『他們』拒諸門外。

要真的「不會把他們拒諸門外」,那應說「我們不會把他們拒諸門外,就算他們不改」,這樣就沒有矛盾了。


講道後邊沒有理,那就不是道理了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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