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,
一條簡單的問題:
1. 我不知道自己相信什麼,但不自覺地,我會找證據證明它是正確的;我找到了,因此我不自覺地更加相信它。
2. 我知道自己相信什麼,我特意地去找證據證明它是正確的;我找到了,因此我知道我更加值得相信它。
兩者有沒有分別?很明顯地,兩者極為相似,但實質完全不同;前後兩者,那個更能進一步自欺欺人?當然是前者;那個更能找到真正的證據,來印證自己的信念?當然是後者。
為什麼呢?
理性是在那一個意識呢?無意識,還是顯意識呢?當然是後者,因為推論是一個有意識的功能,真正的證據,是能經歷理性推論考驗的,這也就是自我察覺為什麼會更令人進步!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Updated: Mar 2019
P.S. 當然,這不是理性推論的全部,另一部份就是特意地找證據,證明它是錯誤的;找不到,它就相對地更真實了,真正的理性,在於同時尋找兩種證據。